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乡执法人员对昌桥乡云轩酒楼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检查标准 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结果 该企业开展企业全面自查,已督促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完成整改。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