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智琴(340822******2021),泾县中医院职工,2023年11月2日发生工伤,20231102-20231223在泾县中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624.54元。(票据号码666210885,140元;票据号码666210886,140元;票据号码666210887,344.54元)
本人承诺此次医疗费用真实且不在其它基金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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