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2.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3.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5.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6.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7.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参与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
9.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10.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股室负责人:俞丽梅
办公地址:泾县谢园西路273号
办公电话:50235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编:2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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