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4月30日,泾县统计局无严重失信企业公示。
自2024年以来,泾县统计局无统计违法案件立案,且泾县统计局虽然具有行政处罚权力,但县局目前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数量未达到相关要求,没有独立统计执法资格,泾县统计局已积极与宣城市统计局沟通协商,请市局协助县局进行行政执法,故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企业公示。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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