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131号)以及《安徽省体育局关开展2023年度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组织全县开展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体育场地801个,体育场地面积689724平方米,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55平方米。
二、基础大项场地
全县田径场地41个。其中,设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9个,占21.95%;其他田径场地32个占78.05%。
全县游泳场地4个。
三、球类运动场地
全县球类运动场地483个。其中,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场地242个,占 50.10 %;乒乓球和羽毛球场地230个,占47.62 %;其他球类运动场地11个,占2.28%。
(一)足球场地
全县足球场地26个。其中,十一人制足球场地6个,占23.08%;七人制足球场地4个,占15.38%;五人制足球场地16个,占61.54%。
(二)篮球场地
全县篮球场地208个。其中,室外篮球场201个,占96.64%;室外三人篮球场4个,占1.92%;室内篮球馆3个,占1.44%。
(三)排球场地
全县排球场地8个。
(四)乒乓球场地
全县乒乓球场地202个。其中,室外乒乓球场175个,占86.63%;室内乒乓球馆27个,占13.37%。
(五)羽毛球场地
全县羽毛球场地28个。其中,室外羽毛球场23个,占82.14%;室内羽毛球馆5个,占17.86%。
四、体育健身场地
全县全民健身路径226个。健身房26个。健身步道 6个,长度17.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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