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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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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404-00019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部门解读】泾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本级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1 15:38
【部门解读】泾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本级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11 15:38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制定背景:为做好我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文件精神及各乡镇摸底排查情况。

起草过程:本工作方案起草前,我局反复组织乡镇摸排测量危房、征求乡镇意见,多次组织建设中心所工作人员召开座谈调研会,并派专人下乡进行实地调研,征求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

工作目标:各乡镇在具体实施中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危房鉴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改造政策的农户纳入改造任务,实现应改尽改。

主要内容:明确了2024年度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改造对象与补助标准、改造方式、资金来源、改造要求、实施时限,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能及时享受危改政策补助。

创新举措:明确本年度危房改造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危改户的信息审核更加严格。同时,加大督查力度。

   

注意事项:依据农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对C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对D级危房进行除险加固(具备条件的)或拆除重建。重建房屋户要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和人口数量,选用合适房型,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相关技能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乡镇(街)、村(居)要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对C级、D级危房以外的住房安全问题,乡镇(街)、村(居)要督促农户采用适当方式自行改造,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关键词诠释

保障方式: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

农户主体: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