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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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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民政局2024年4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0 11:23
关于印发泾县民政局2024年4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11:23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所:

经研究,现将民政局2024年4月份工作要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指导黄村镇、琴溪镇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

2.重点关注和指导泾川镇7个村居补选13村居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3.筹备召开县未成年保护会议。

4.调研、座谈“乡村著名行动”,拟定《泾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5.持续推进、落实村、居“清牌减负”、“履职清单”工作。

6.制定印发《宣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7.筹备召开社会事务工作培训会。

8.持续推进落实殡仪馆、公墓巡视整改,压实殡仪馆评估期间的安全、生产与服务。

9.创新、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工作,落实试点任务。

10.做好适老化改造评估和施工招标工作。

11.做好4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资金发放。

12.开展一季度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测评工作。

13.持续推进城区嵌入式养老综合体建设。

14.做好4月份低保动态调整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15.继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16.做好县人大低保调研和实地走访相关准备工作。

17.指导乡镇开展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登记工作。

18.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好一季度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考核考评工作。

19.印发《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函》,明确年检年报范围和年检流程。

20.印发《关于2024 年全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广泛动员社工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参加考试。

21.根据县营商办工作提示,做好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工作。

22.会同县人社局做好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工作。

23.做好县警察协会等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指导服务工作。


泾县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