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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345/202403-0002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泾县统计局关于征求《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5 12:00
泾县统计局关于征求《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5 12:00 来源:泾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统计局拟定了《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各乡镇、县开发区、人民团体、社会群众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415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意见通过电话、信函或QQ邮箱报县统计局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1、通过电话方式:请拨打电话0563-5102556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宣城市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大楼11  统计局办公室 邮编:242500

    3、邮箱请发至1821569647@qq.com

附:1. 泾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 泾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2024年3月15日

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24年全县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统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力实施好泾县现代化建设崛起赶超战略,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系统推动法治学习教育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活动日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统计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加强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数据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测试,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认真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统计造假”行为被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范畴内容,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持续增强统计执法力度和统计督察效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震慑作用

1.有序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年根据市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工作,提高执法成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树立依法治统威信。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大报表审核力度、继续常态化开展各专业的数据核查,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2.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县级统计机构配强执法人员力量,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常态化统计巡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统计监督职能

1.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制定《2024年度泾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解读和清理工作,积极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

2.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工作责任。认真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泾县国家统计督察有关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办法》和《统计法》依规依纪依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构建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3.落实统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加强执法与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名录库、统计设计管理等专业互联互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重点督察四位一体的统计监督体系,落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的协调协作机制,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重点巡察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中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融会贯通,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四、以持续推进的态势,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抓好各种重要节点,开展重点普法宣传。通过“七.一”党员活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为载体,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凝聚依法统计共识,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利用各种会议、培训会加强普法宣传。召开的全县统计专业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培训班上开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讲座,继续推动并落实统计法治进党校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

附件2:泾县统计局关于征求《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统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县统计局拟定了《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基础。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起,我局安排人员着手撰写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经过多次修改与讨论,并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泾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共4部分

第一部分1-3点主要明确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包括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坚持认真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部分1-2点明确了加大统计执法震慑作用,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统计巡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严肃违纪违法追责问责,加强统计执法结果运用等。

第三部分1-3点明确了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防惩统计造假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统计监督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协同开展统计监督等。

第四部分1-2点明确了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包括聚焦“关键少数”,紧抓“绝大多数”,全覆盖基层统计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