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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420/202309-00037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泾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3年泾县河长制第三季度工作小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8 09:00
2023年泾县河长制第三季度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2023-09-28 09:00 来源:泾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召开了“泾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县级总河长、县级林长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精神和宣城市总河长第八次会议暨2023年第一次市级林长会议精神,县环委办、河长办、林长办分别就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林长制改革工作情况作了通报。

2、按照《关于宣城市二季度河湖监督检查问题的通报(泾县)》要求,督促有关乡镇开展青弋江、徽水河等河流四乱问题整改,并在安徽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上传整改资料,进行销号。

3、按照跨界河流联合巡查考核工作要求,开展了青弋江、孤峰河跨界河流联合巡,制定了《关于建立泾县南陵县联合河长制的通知》(泾南河长办联〔2023〕1 号)。

4、按照省、市河长办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下达了《关于立即开展省级暗访发现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督办函》和《关于立即开展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交办函》,要求所在地乡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及时开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县河长办。

5、按照2023年市级河长制考核细则,收集了我县绿色学校创建、“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相关文件、会议资料,上报了2023年我县上半年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台帐及工作总结。

6、扎实推进渣溪河桃花潭镇绿林谷段2023年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完成了河长制宣传牌制作、安装、设置、视频影像资料收集和评价报告编制,并上报市河长办。

7、积极参与第五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制作上报了《携手民间河长 共护碧水清波》、《强化河长责任担当共同守护美丽河道》、《美丽桃花潭等你来》三段短视频。

8、经县级总河长审定,印发了《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醒、约谈、通报制度(试行)》(泾河办字〔2023〕6 号)和《关于调整汀溪河县级河长的通知》(泾河办字〔2023〕7 号),及时提醒县级河长开展巡河履职。

9、开展了2023年水利部图斑复核被省、市级退回现场复核和补充相关资料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河长办秘书科人手不足,难以有效完成省、市河长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开展并完成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公示牌更新调整重置工作;

2、推进县级河流(16条主要河流6座小一型水库)“一河一策”修编和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公开招标工作;

4、加强汛期河道、水库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度汛;

5、根据《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示、约谈、通报制度(试行)》,及时有效提醒县级河长巡河履职,对乡镇、村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统计,提出建议上报县副总河长;

6、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办、提醒、督促所在地乡镇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和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

7、落实上级河长办和县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