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退役军人事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退役军人事务局>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341729MB1864716Q/202404-0000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度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5 16:15
2024年度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4-15 16:15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度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泾县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退役军人普法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奋力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利用干部职工周例会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教育培训,提升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深入开展“举旗帜·送理论”活动,发挥好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精心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三)深入宣传与推动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持续开展“六个一”法治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

(四)实施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守法聚力”行动。多举措开展惠企暖企普法举措,积极引导军创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军创企业良性高效发展的“软实力”。

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突出宣传宪法。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六)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七)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多形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国家安全知识的了解。

(八)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加大地方性法规内容宣传普及力度,推动各执法部门知晓、宣传、贯彻和用好地方性法规。

四、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九)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积极参加省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事务培训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法治观念强、专业素养高的法制工作队伍。

(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做好法治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行业文化等探索。深度挖掘泾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积极申报市级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探索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十一)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进一步发挥微信公众号、微视频作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健全全县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加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展播展示、宣传普及、传播交流。

五、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十二)积极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作用。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组织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及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在乡镇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

六、高标准高水平狠抓工作落实

(十三)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积极参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普法宣传中的职能作用,构建“统筹有力、责任明确、实施有力”的工作格局。

(十四)注重工作典型。持续推进“一月一主题”活动,以多种形式在“机关集中学法月”、清明节、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宣传英雄烈士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十五)针对退役军人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涉及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更新普法工作理念,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层层落实责任制,在退役军人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业务过程中,广泛宣传退役军人法规政策,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