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方式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全县存续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泾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
2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
3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全县民营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
4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2005〕29号)等。
5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全县劳务派遣单位
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
备注:事项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根据层级确定;检查方式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