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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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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588/202404-00030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泾县人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8 10:07
泾县人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8 10:07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

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4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航建筑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市人社局统一发起(监察支队牵头),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全市存续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3月至8月

已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计划,与联合抽查计划合并执行

2

2024年度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县人社局组织发起(社会保险股牵头),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全县存续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4月至11月

 

3

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市人社局统一发起(就业科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80家以下6%

5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3月至11月

已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计划,与联合抽查计划合并执行

4

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人社局统一发起(职建科牵头)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

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60家,抽查比例为5%

3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3月至11月

 

5

2024年度全市人社部门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技能人才评机构检查

市人社局组织发起(职鉴中心牵头)

市、县级人社部门

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50家,抽查比例5%

3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3月至11月

 

6

2024年度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市人社局统一发起(市局仲裁办/县仲裁院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抽查基数约270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8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3月至11月

已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计划,与联合抽查计划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