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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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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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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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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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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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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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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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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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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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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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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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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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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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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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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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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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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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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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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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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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确定抽查基数,按照1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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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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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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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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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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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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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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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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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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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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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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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同级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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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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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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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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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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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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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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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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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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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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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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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部门、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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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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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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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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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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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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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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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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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生猪定点屠宰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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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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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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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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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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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同级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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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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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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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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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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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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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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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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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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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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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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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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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场监管局牵头发起,县级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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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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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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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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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示范社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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