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定于2024年4月9日下午召开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暂定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61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参加会议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
2.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主要负责同志,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3.县政府智库专家1名;
4.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1名;
5.各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回执请于2024年4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jxzfbmsk609@163.com,联系电话:5102619)。县政府智库专家由县智库办会同相关牵头单位安排并通知参会。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各汇报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4月8日下午下班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三)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本次会议时间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会议议题
2.参会回执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会议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有关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听取关于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政府办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听取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人社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听取关于城市绿化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办
列席单位:泾川镇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教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国控集团、宣城市工业学校
四、听取关于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营商环境跨境贸易一级指标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营商环境办、县法院、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工商联
五、讨论《泾县对标沪苏浙,打响泾天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2024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营商环境办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法院、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
六、讨论《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委农办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的通知》要求,单位主要领导无法参会的,须规范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