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电:反映2024年2月15日其将母亲左菊香送到泾县泾川镇晏公社区养老院,3月1日将母亲接回,发现臀部有一个鸡蛋大小的伤疤已结痂,其表示该伤疤是在养老院造成,现来电投诉。
答复:2024年3月11日,泾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就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左菊香老人入住的养老院是泾县社会福利中心,老人于2024年2月15日按程序经评估、办理相关手续,入住泾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福寿楼自理区一楼105-1房间。2024年3月1日因左菊香老人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由来电人接回家。3月8日晚20:30时许,来电人将其母亲臀部有一个鸡蛋大小的伤疤已结痂的照片,发给县老年公寓福寿楼护理部负责人,表示该疤是在养老院造成的。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经询问护理员和走访住在福寿楼的其他老人核查,左菊香老人在泾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福寿楼入住期间,未发现老人有摔倒和护理员殴打虐待老人的情况,护理人员在清洗其内衣裤时也未发现血迹,老人离院时身体状况正常。2024年3月9日12:30时许,来电人到泾县社会福利中心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中心负责人已向来电人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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