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泾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提出修改意见并完善附表(空缺数据清单),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修改意见盖章后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分局305室,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电话:5124297 邮箱:284189686@qq.com
附件:《泾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