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我局在泾县泾川镇开发区水东路12号申通快递公司查获单号为777208312538891涉烟快递包裹,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泾县烟草专卖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10号,联系人:刘平、吴鹏,联系电话:0563-503585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单位
数量
中华(细支)97mm
条
1
/
共计:(品种)壹个
总计:(数量)壹条整
备注
特此公告。
泾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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