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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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烟草专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泾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泾烟公〔2024〕第11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9 16:52
泾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泾烟公〔2024〕第11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16:52 来源:泾县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418日,我局在泾县泾川镇开发区水东路12号申通快递公司查获单号为777208312538891涉烟快递包裹,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泾县烟草专卖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10号,联系人:刘平、吴鹏,联系电话:0563-503585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种规格

单位

数量

中华(细支)97m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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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品种)壹个

总计:(数量)壹条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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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泾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