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医保局2024年部门项目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4-02-01 10:27
来源: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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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资助参保、基本医疗救助、倾斜救助。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2022〕17号)。
(3)实施主体。泾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基本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程序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市统筹标准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救助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仍然较高的,按市统筹标准享受倾斜救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305.51万元。
(7)绩效目标。
2.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报销支出等。
(2)立项依据。泾人社〔2018〕329号文件。
(3)实施主体。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持续做好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合计58人)医疗费用的报销,对于离休伤残人员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100%,不断强化对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审核,保障上述人员的医疗待遇。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0万元。
(7)绩效目标。
3.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医保信息系统维护等费用。
(2)立项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年第41号)、关于印发《宣城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泾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费用主要包含:城乡居民住院结算智能监控信息系统维护费、医尔康OCR智能审核系统维护费、城乡居民医保线上缴费平台维护费、医尔康门诊慢特病智能审核系统维护及租赁移动和电信云主机费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租赁移动公司云服务器存储医保信息费用(含存储城乡居民住院结算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医尔康OCR智能审核系统医保信息费用)、安徽省医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及维护费、医保信息系统专线费用(3条)、零售药店视频监控云服务费、医保服务窗口“好差评”系统运行费、医保信息系统服务信息云MAS服务费。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0万元。
(7)绩效目标。
4.医疗保障局部门日常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医疗保障局日常运转,保障部门各项事业顺利开展,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27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医保发〔2021〕4号)《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皖价保秘〔2021〕53号)《泾县医疗保障局泾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泾医保〔2019〕60号)。
(3)实施主体。泾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分别用于督查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购买服务经费、协议监管及日常稽核、窗口服务建设、宣传培训经费、药品带量采购落实、物业费及维修经费、档案管理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先进乡镇表彰。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0万元。
(7)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