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交复〔2024〕13号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陶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农村民生道路建设最后一公里》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和了解。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道路均为入户道路,宽2米左右。国家明确“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建设要求是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即路基宽不低于5.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不低于4.5米。所以该路目前无法立项。
建议榔桥镇政府协调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多方筹措项目资金,结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或“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建设。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C类
联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18956336600(陈朝阳)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5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人选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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