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交复〔2024〕12号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复函
章妍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坝埂村中心路做护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普查。经调查,该路段水沟深度约50-60厘米,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设置防护栏技术标准。如果在该路段设置防护栏,将占据原路面30-50厘米,会导致行车和会车困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云岭镇政府加强该路段日常养护,及时清除水沟及路肩杂草,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18956336600(陈朝阳)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0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人选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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