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交复〔2024〕44号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复函
梅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榔桥镇街道加装道路路口反光镜和警示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和了解。经调查,目前榔桥镇街道徽派改造项目已经结束,街道整体形象大为提升。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能力,泾县交警大队自3月25日起,将榔桥镇街道(G205国道K1524+500-K1525+500段)设置为严管路段,此举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道路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榔桥镇政府对该辖区内农村公路平交道口视线盲区进行调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平交道口,根据实际情况加装反光镜或减速路牌,确保群众出行条件和行车安全。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18956336600(陈朝阳)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0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人选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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