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要求,我单位对照省下发的《指导目录》,对清单进行了年度集中调整。现将我单位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保留事项清单、取消事项清单、规范事项清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12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563-5031187;通讯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同心路1号;电子邮箱:jxsf881@163.com。 附件:1.泾县司法局调整后权责清单(拟定稿) 2.泾县司法局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拟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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