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解读范围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二、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股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股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 (三)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主要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会议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股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三、解读形式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我局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目录公开。各股室可结合实际,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形式进行解读。 四、队伍建设 要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具体事项的落实。 五、职责分工 (一)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二)各股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泾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改革举措。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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