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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027/202404-00078 组配分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机构: 泾县蔡村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倡议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4 10:06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4-24 10:06 来源:泾县蔡村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体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在2024年度“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之际,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一、做好“守门人”, 展现医保基金安全典范 

全市医保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能,加强医保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依托“蓝盾行动”(专项整治、交叉互查、日常监管、培训宣传、能力提升等5项),进一步强化点、线、面结合,坚持上下联动,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主动加强与卫健、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线索,强化数据对比,不断提高协同监管效率,织密织牢基金监管安全网。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提升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和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全民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的积极性。

二、做好“执行者” ,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全市医保行业从业者应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定点医药机构要敬畏法律,做诚实守信、自我约束的践行者。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自觉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健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医保部门审核和监督检查,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加强医药服务规范管理,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医保目录适用认定、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存档等工作。

三、做好“宣传员” ,争做医保基金安全守护者

参保人员要积极树立主人翁意识,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严格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自觉抵制虚假就医、冒名就医、倒卖药品、小病大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重复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出示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配合医务人员的核验。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不得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倡议,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监督医保,携手并肩,敢于斗争,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