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34252919******002X),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2024年1月2日发生工伤,20240102在泾县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165元。(票据号码0666145847,165元)
本人承诺此次医疗费用真实且不在其它基金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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