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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404-0022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6 17:46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4-26 17:46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丁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泾县实验小学运动场地等硬件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泾县实验小学始建于1905年,是我县为数不多的1所百年老校。随着城镇化建设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购房置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持续增加,该校生源逐年增加,加上因历史原因和学校所处特殊地理位置,该校改扩建一直受到制约,已无法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尽管如此,县政府及教体局为该校扩建做出了很大努力,2003年将原教师进修学校整体并入实验小学;2019年结合赏溪公园项目建设,重新对学校进行规划扩建,2020年10月年获得县政府批准,规划新增用地7768平方米,新建校舍4栋,面积15640.9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3941.3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新增校园(西北角)用地面积349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1栋,面积6900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同时为缓解学校运动场地面积不足问题,在毗邻学校的赏溪公园内新建了约800平方米的笼式足球场,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工交付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二期拟新增学校(北面)用地4278平方米,新建综合楼、风雨操场、运动场等。因二期项目的实施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完成项目用地征迁工作。项目的实施需对学校北侧两栋教师宿舍以及若干市民自建别墅等进行征迁,并拆除学校行知楼和感恩楼,目前征迁工作尚未启动。二是落实土地征迁及项目建设费用。相关征迁费用及项目建设费用较大,初步估算资金需求1-1.5亿元,而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又无对上资金争取渠道,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很难落实。三是项目临近区域公共配套设施需建设完成。按照相关规划规范要求,学校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建设会对学校北侧住户日照产生影响,在学校北侧规划路项目及小区改造项目未实施前,需要退让一定距离。综上所述,泾县实验小学改扩建二期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下一步将根据我县新出生人口及全县教育布局调整情况,积极对接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推动并完成学校北侧规划路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并利用国家相关学校项目建设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学校项目谋划与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作,以满足实验小学发展需求。


办理类别:C

联系单位:教体局        电话:0563-265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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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