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备注
泾县世家置业有限公司
皖(2023)泾县不动产权第0000564号/0000566号
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世家花园6幢304、306室
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皖18执303号之三
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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