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加快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巩固拓展乡村旅游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县文旅局拟定《2024年泾县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2024年泾县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8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社会公众可于2024年3月8日前,通过纸质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泾县泾川镇同心路山口社区办公楼,泾县文化和旅游局4楼403室 (产业发展股);
电子邮箱:1210052956@qq.com;
联系电话:0563-2666029;
联系人:胡贤明。
关于《2024年泾县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加快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巩固拓展乡村旅游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县文旅局草拟《2024年泾县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1月26日,根据局领导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及旅游厕所公益岗位情况,草拟《关于印发2024年泾县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初稿。2月2日,县文旅局召集全域旅游中心、产业股等相关股室对“通知”初稿进行集中内部研究讨论,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对“通知”进行了进一步修改。现于2月5日-3月8日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主要有七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厕所革命管理与服务导则》为指导,按照“管理有效、服务到位、文明如厕”的标准,通过开发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创新我县旅游厕所管理体制机制,吸纳脱贫人口在旅游行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巩固拓展乡村旅游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2024年计划开发旅游厕所公益岗位44个,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在旅游行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三)组织领导
泾县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县文旅局、各乡镇按本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四)上岗对象和岗位职责
上岗对象,优先安排具有从事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工作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岗位职责,旅游厕所公益岗位是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出资扶持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
(五)岗位管理
公益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乡镇政府按照本乡镇就业脱贫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旅游厕所公益岗位人员工作职责;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使用旅游厕所公益岗位的乡镇应按本方案规定申报流程要求开展上岗人员申请、评议、审核等工作。旅游厕所公益岗位确保“有岗有人有事”。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替岗。旅游厕所取消或者拆除等特殊情况需取消公益岗位的,由乡镇及时报文旅局备案;需要增加公益岗位,由乡镇行文申请,在有人员退出岗位空缺时,文旅局统筹安排增设。
(六)资金使用与管理
各乡镇(旅游厕所用人单位)按本方案规定按月向县文旅局申请公益岗位补贴资金,旅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月640元。
(七)旅游厕所公益岗位的监督
县文旅局负责对乡镇旅游厕所公益岗位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乡镇使用旅游厕所公益岗位人员资格,收回公益岗位补贴资金,用人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公益岗位补助资金。县文旅局会同县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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