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人社局> 基层政务公开> 就业创业> 就业失业登记> 《就业创业证》申领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588/202403-00179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创业证》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9 09:58
《就业创业证》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3-19 09:58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未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的无效;《就业失业登记证》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