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依申请公开 > 申请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名称 孙** 工作单位 自********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20********
电子邮箱 159******** 邮政编码 430********
联系电话 159******** 传真 027********
联系地址 湖********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 申请公开:本人举报泾县徽皖粮油便利店虚假宣传及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大米一案(皖食药信举函2017 2133号),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该案的所有调查卷宗(包括但不仅限于 现场调查笔录等)
所需信息用途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所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办理情况 办理结果 信息不存在
回复部门 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4-05-03
回复内容 回复内容未公开,申请人可以登录后,在个人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