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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名称 杨** 工作单位 云********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
电子邮箱 222******** 邮政编码 650********
联系电话 138******** 传真
联系地址 云********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 安徽泾县政府对宣纸所出台的一切相关政策与职能
所需信息用途 学术上科学研究使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办理情况 办理结果 状态不明
回复部门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10-10
回复内容

  依告〔2023〕第00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杨珍议:

本机关于2023年9月29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的规定,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要补正下列内容: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您的申请内容为安徽泾县政府对宣纸所出台的一切相关政策与职能请您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以便我办查询相关政府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我办对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指导和释明: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第二条“(三)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我办对现有政府信息不进行汇总、分析、加工。

☑缺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您提交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为电子邮件,获取方式为邮寄,载体形式与获取方式不一致,请补充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重新提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规定,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