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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名称 杨** 工作单位 云********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
电子邮箱 222******** 邮政编码 650********
联系电话 138******** 传真
联系地址 红********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 宣纸是安徽泾县的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希望了解泾县人民政府在宣纸产业的发展中,出台了哪些政策,有哪些具体措施。
所需信息用途 科学研究、产业宣传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办理情况 办理结果 信息不存在
回复部门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11-01
回复内容

 依复〔2023〕第018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杨珍议:

本机关于2023年9月29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安徽泾县政府对宣纸所出台的一切相关政策与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首先对申请予以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处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经审查,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要补正。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两种方式进行告知,请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依告〔2023〕第004号),补正相关材料。

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2日18:41、19:22分别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宣纸是安徽泾县的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希望了解泾县人民政府在宣纸产业的发展中,出台了哪些政策,有哪些具体措施。

泾县宣纸闻名,我正在研究相关课程。希望了解泾县人民政府在宣纸产业中,出台了哪些政策,有哪些具体措施。现答复如下:

因该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一致,现合并受理。您补正政府信息申请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0月16日,我办通过电话联系您,您仍无法确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的规定,本机关不予提供。

本着便民的原则,因您申请的内容为咨询类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信息:

一是打开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栏目,输入关键字搜索查询,网址为(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36/81913/page_1.html)。

二是您可以拨打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63-5600006。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