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1月27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泾县财富家园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附件。
现答复如下: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附件我局对建设单位公开,再由建设单位对外公开,我单位无权对外公开,如您需要查询,请带相关证明到我局档案部门,由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现场查阅。谢谢。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泾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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