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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气象局依申请公开流程

发布时间:2016-05-25 00:00:00 来源:泾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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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在泾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我局页面上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申请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我局在接到申请后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他

组织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姓  名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 容 描 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可多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不申请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自行领取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泾县政府气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气象局页面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泾县气象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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