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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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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掌握全县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各(股)室
  二、组织实施
  局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对单位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指导。
  三、报送要求
  (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8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表格、填写说明附后)报送至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
  (二)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