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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广播电视台驾驶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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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 县 广 播 电 视 台 文 件

泾广电台[2017]23号

 

 

泾县广播电视台驾驶员管理办法

一、驾驶员的考核、调派、管理由台行管中心专人负责。

二、驾驶员每人负责一台车,实行统一调度。城区、乡镇用车由行管中心负责人直接派遣,出县公务用车须经台长审批

三、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车前,驾驶员每天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包括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应立即报告并及时解决,不出故障车。

四、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行车中接打电话等,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接到出行任务及公务出行期间,应遵守时间和效率原则,若因消极怠工领导不满意或用车人投诉查实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分。根据全台绩效管理规定,不服从安排出车的每次扣500分,超过2次当月绩效清零。

五、无出车任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单位院内。每次出车完毕应立即回单位待命。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公务车放置单位以外过夜或作私用,每发现一次扣罚驾驶员200分,如造成事故(由交警队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单位扣罚驾驶员2000元)。确需因公不能夜归并经台领导同意者例外。

六、驾驶员未经车辆调派负责人的允许,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含驾驶员之间),如发现扣罚200分。如驾驶员休假,需将车辆证件、钥匙等交车辆调派负责人,以便安排他人顶班。

七、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期间的闲置时间,擅自开车私用,每发现一次扣罚驾驶员100分.

八、驾驶员出行公务长途,出省每天考核绩效补助100分,出市每天绩效考核补助50分。出车在本市辖区内如因工作需要住宿的,每天考核绩效补助50分。节假日出车全天考核绩效补助80分,半天补助40分,以正常上下班时间为界定。

九、驾驶员应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台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对不服从管理的,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十、本管理办法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管理      驾驶员     管理办法 

泾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