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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举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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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情指中心和督察部门,负责各部门和派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举报受理电话:05635101810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