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泾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四)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五)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二、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必须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1)机构领导;(2)机构设置;(3)人事信息;(4)政策法规;(5)行政执法;(6)规划计划;(7)财政预决算;(8)招标采购;(9)新闻发布会;(10)政府信息公开专题;(11)信用信息;(12)工程建设项目;(13)其他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
2、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各项费用支出等情况;(3)机关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4)单位招聘人员情况;(5)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是:
(一)通过局网站、办证大厅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公开;
(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公开;
(四)运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
(五)利用法律宣传日等大型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形式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程序与时间
信息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监督与保障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可信。
2、建立单位内部权力分解制度。对权力运作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明确权限,分工管理,使办事的各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推行公开评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议、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可靠性。
4、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制度。设立投诉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反馈投诉处理意见,保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5、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于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