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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丁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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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丁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丁政〔2023〕146号
生成日期: 2023-11-10 发布日期: 2023-11-10
关于印发《丁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15:56 来源:泾县丁家桥镇 字体:[ ]

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扎实开展丁家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精准执法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泾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方案》(泾安办2023〕6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丁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丁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开展以来,全镇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周密安排部署,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各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根据安排,2023行动已转入精准执法阶段。为认真落实精准执法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丁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精准执法阶段自即日起开始,至11月26日结束。

二、重点任务

(一)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开展精准执法。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镇总体方案的要求,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执法。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是否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秦落实到位,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是否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是否在专项整治期间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是否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吸取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是否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情况。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工贸、化工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精准执法。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分类精准处置。

7.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8.在精准执法阶段,企业自查没有发现重大隐患而政府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9.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10.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三)紧盯事故问题企业开展精准执法。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群众反复举报的企业、瞒报事故的企业等,开展精准执法。

12. 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开展“回头看”精准执法,彻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教训吸取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

13.对群众反复举报的企业,一律开展“执法式”调查核实,不仅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还要通过严格执法彻查企业深层次问题。

14.对存在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企业,一律启动“行刑衔接”程序,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紧盯责任倒查机制开展精准执法。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查企业的责任,也要查执法人员的责任。

15.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企业、单位和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五)紧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精准执法。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17.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18.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19.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20.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为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精准执法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现根据职责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牵头负责单位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精准执法,具体分工如下:

1.镇应急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领域精准执法和消防领域精准执法;

2.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领域精准执法;

3.镇生态环境与村镇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燃气、农村已建房屋领域精准执法;

4.镇农发中心(农综)牵头负责农业机械领域精准执法;

5.镇农发中心(交通、水利水保)牵头负责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精准执法和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精准执法;

6.镇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领域精准执法;

7.镇文旅办牵头负责文化旅游领域精准执法;

8.镇社会事务中心(教体)牵头负责校园安全领域精准执法;

9.镇农发中心(林业)牵头负责森林防火等领域精准执法;

10.镇农发中心牵头负责农村在建房屋领域精准执法;

11.镇社会事务中心(民政)牵头负责各类民政福利行业、社会养老服务业、救助管理机构领域精准执法;

12.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单位分别依职责抓好相关领域精准执法工作。

13.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抓好各自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阶段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方责任。各村、各企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辖区、行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本精准执法实施方案,抓好精准执法工作;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落实落细各方责任,避免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提升执法效能。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精准执法阶段要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要带着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查,切实做到查大隐患、防大风险、除大事故;要带着问题查,针对前期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直奔问题现场,做到“剑指靶心、精准精确”;要带着专家查,切实做到内行查问题;要带着执法人员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现场执法措施;要带着媒体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安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我镇执法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精准执法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书面报镇应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