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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县区(市)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2〕84号
生成日期: 2022-11-18 发布日期: 2022-11-29
关于印发《泾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14:4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泾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18日


泾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指导、示范引导、检查督导等措施为抓手,着力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乡镇、部门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督,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二、总体目标

全面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县统计队伍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人员队伍不断充实、统计经费保障到位、数据质量全面提高、统计监督更加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三、实施范围

各乡镇及村(社区),县直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府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政府统计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和业务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统计调查,规范统计业务工作流程,落实统计质量保障管理体系和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度,保证源头统计数据来源可溯、生产规范、质量可靠。建立完善县、乡两级统计数据库,实现统计数据共享,实现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以及地理空间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统计生产方法变革,拓展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统计生产效率,努力形成“互联网+统计”生产方式。切实强化统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新入库企业(项目)“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发放统计服务包,提高服务质效,保障企业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报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经济运行及社会发展中的苗头性问题、热点问题,不断提高统计分析服务水平和质量。充分运用新媒体创新统计产品的形式、内容和传播展现方式,依法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强化统计监督。常态化做好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加强统计业务监管和统计执法;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或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报告机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须明确统计工作机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计任务不得由负责经济发展的部门承担,规范设立统计岗位,将统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行并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村(社区)须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建立镇村两级统计人员网络。建立健全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计人员调整报备通气机制,分管负责人调整要向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备,统计人员调整须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同意,未经同意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变动,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任离任前1个月到岗交接、学习,确保工作接续不断。首席统计员聘期应不少于2年。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和统计人员考核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四上”单位(项目)入退库申报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做好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数据核实和统计普法工作,认真收集和核实村(社区)上报的统计资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确保上级统计调查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切实树立行业主管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统计必须管质量”的原则,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工作管理,严格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和明确统计机构,指定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机构负责人,设置相应的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应建立并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首席统计员应及时参加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要严格落实调查项目审批制度,做到程序申报、审批合法。要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应建立本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配合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统计数据质量,并自觉接受政府统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制度。

(四)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企业应依法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保持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做好硬软件设施配套、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夯实数据质量、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切实履行企业法定义务。县、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计机构要定期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督促指导企业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规范数据报送流程,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数据佐证支撑资料,建立健全企业统计档案和电子统计台账,指导企业(项目)做好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移交和归档工作。

(五)加强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按照统计现代化要求,优化基层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统计信息化项目纳入全县信息化建设规划或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提升数据采集、整理、传输、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县、乡镇、村三级统计信息共享渠道畅通,加强统计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环境安全;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数据保密管理规定,加强统计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共享保密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安全。

(六)加强统计能力建设。要关心统计干部的教育培养和成长,充分调动统计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统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性部门作用,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建立与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实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完善首席统计员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县乡统计人员双向互动交流工作机制,每年安排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计业务人员到县级统计机构上挂锻炼,时间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同时派驻县级统计机构专业人员到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点帮扶,开展双向交流互动,切实提升县、乡两级统计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加强统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扬优良传统,聚焦数据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聚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和谐型”统计队伍,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提供高质量统计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成立泾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作,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对照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推动。县级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把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作为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联网直报数据查询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保证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各乡镇、各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要对照乡级、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按年度归档统计资料,确保资料规范,台账准确,底数清楚,统计基层基础效果扎实。

(三)强化密切协作。要加强部门协作,树立长期作战、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的思想。各乡镇、各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要严格执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着力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抓出成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级统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积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性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附件:泾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泾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文波 (县政府)

副组长:郑光华 (县政府办)

江雪琴 (县统计局)

成 员:文世伟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汪新年 (县发改委)

章鑫梅 (县科商经信局)

李峥峰 (县财政局)

沈峥嵘 (县人社局)

华 斌 (县住建局)

吴 怡 (县农业农村局)

肖 力 (县市场监管局)

孙小平 (县统计局)

张智菲 (县生态环境分局)

孔晓慧 (泾川镇)

鲁为华 (云岭镇)

李 晅  (茂林镇)

韦洁翔 (榔桥镇)

李清洁 (桃花潭镇)

翟欣宇 (丁家桥镇)

蒋 娟 (黄村镇)

袁 婕 (蔡村镇)

黄 飞 (琴溪镇)

沈 成 (昌桥乡)

王 敏 (汀溪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江雪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