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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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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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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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和管理部门、单位统计工作,统筹做好部门统计协调联动,抓好统计数据共享工作,确保各项环节高效衔接、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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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等相关专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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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做好“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工作的业务指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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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做好统计数据支撑材料规范化整理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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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做好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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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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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推进工作,及时整理月度项目清单与统计部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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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做好全县服务业运行监测,重点关注规上服务业和省重点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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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全县能源消耗情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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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全县生产总值(GDP)发展情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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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全县战略性新兴企业入库、退库工作,监测战略性新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总产值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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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摸排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准四上”企业,做好跟踪监测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单位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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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亿元以上省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情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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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商
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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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梳理工业技改项目月度纳统清单,及时与统计部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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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规上+规下)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关注规上企业产值、增加值、主营收入、用电量等主要指标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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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摸排工业“准四上”企业,做好跟踪监测培育,定期向统计局提报“准四上”单位名单,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单位申报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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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全县所有商贸企业(限上+限下)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商品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等主要指标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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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汇总各乡镇批零住餐“准四上”企业名单向统计局提报,做好跟踪监测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单位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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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全县进出口数据的关注、共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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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新开工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投资情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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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
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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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县农业经济运行,加强与县统计局工作联动,关注粮食产量、畜禽产量,做好渔业产量数据上报工作;加强与县林业局对接,指导做好林业产量数据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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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企业产值监测,定期向统计局提报“准四上”单位名单,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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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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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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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入统资质内和资质外建筑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及增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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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牵头负责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筛选、摸排上报入库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财务台帐,定期向统计局提供有经营活动的资质内建筑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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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全县已入库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常运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销售面积、投资额和房地产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数据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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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搜集、整理好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牵头做好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包含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纳统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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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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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数据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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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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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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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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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每万人发明专利数据的监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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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
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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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PM2.5平均浓度数据的监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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