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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景观农业补助的通知

阅读次数: 1991次 信息来源:泾县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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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支持景观农业和农业采摘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泾政办〔2020〕7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景观农业补助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前期工作

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帮助、指导符合条件的景观农业种植主体进行申报。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1.油菜、荷花、向日葵:面积达到100亩(含100亩)以上。

2.种植多种农作物或花卉植物形成有一定主体图案、文字的景观:面积达到100亩(含100亩)以上。

3.种植花卉作物形成具有突出景观效应、观赏性强的花海项目:面积达到20亩(不含20亩)以上。

4.2020年已享受补助的多年生花卉、农作物本次不再予以申报;2020年已享受补助的荷花需在统计表中注明。

5.各乡镇要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的种植主体,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

三、申报流程

由乡镇对所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景观农业进行摸底统计,填写《泾县2021年景观农业种植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于3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县文旅局产业股(电子版同步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补助,我局不再接受补充申报。

联系人:陈彪,联系方式:2666029,邮箱:jxwljwh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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