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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茶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 2668次 信息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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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我县优势特色茶产业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与农民增收,推动茶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茶产业全产业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茶产业振兴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茶致富、因茶兴业”“把茶叶这个产业做好”重要指示精神,以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构建现代茶叶生产、加工、营销等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布局优化、品质提升、产业融合为重点,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和茶农增收为核心,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引导,推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区域茶叶品牌竞争力,把茶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全县茶园面积发展到12万亩,茶叶产量达到4000吨左右,良种比例提高到60%;茶叶一产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综合产值达到45亿元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茶园面积占总面积90%以上,拥有清洁化自动化连续生产线达到30条以上,力争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市级龙头企业15家,企业生产加工智能化水平、互联网推广应用程度明显提升;品牌影响力得到明显增强,打造2个县级区域公用品牌、3-5个企业品牌,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优质茶园建设,实施茶产业绿色食品产业链固链行动

1.加快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引进繁育推广本地的无性系茶树良种。建设本地茶树良种扦插苗圃面积200亩、茶树良种母穗园面积100亩。加快老茶园更新换代,发展本地无性系良种茶园,每年换种改植0.4万亩。到2025年,良种茶园面积达到7万亩以上,良种比例提高到60%。支持茶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兴建优质高效生产基地,推行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和茶园栽培管理机械化。(1)企业、家庭农场扦插本地茶树良种苗圃2亩以上,要求每亩扦插茶苗达到15万株,给予每亩5000元一次性补助。(2)新建本地标准化无性系良种茶园10亩以上(种植户或连片种植户,常规条植,每亩种植茶苗2500株以上,缺棵少于10%),2年后验收,给予每亩2000元一次性补助;按上述种植标准,对老茶园进行彻底改种换植面积10亩以上的给予同等补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2.全面推行茶园绿色生态生产方式。通过建立示范点,指导茶农应用太阳能杀虫灯、粘虫板、生物农药、生态防虫林、栽植围栏植物等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生物调控技术及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生物肥等措施,实现茶园绿色生态生产,构建生态循环、有机主导、绿色先行的茶产业发展模式,保障茶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对开展茶园绿色生产的经营主体,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3.加快茶园基地提质升级。加大茶园基地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广运用农业物联网,利用5G技术启动“智慧茶园”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有机生态、休闲观光茶园,提高茶园基地产出效益,实现茶园基地提质增效。对积极开展茶园基地提质升级的经营主体,优选申报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等,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二)全面推行茶叶清洁化加工、标准化生产,实施茶产业绿色食品产业链提档升级强链行动

1.推进茶叶清洁化标准化加工。发展名优茶生产,支持兴建规模化加工厂。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办茶叶加工企业,当年购置机械设备部分的投资,由县财政按当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一年。企业在茶区建设规模化清洁化名优茶加工厂,年产名优茶10吨以上且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年产量每增加10吨且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的,再增加2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新购置先进加工机械。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茶叶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第二年起,产值每增加10%,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对当年规上茶叶加工企业加工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2亿元以上规上茶叶加工企业,年加工产值增幅达10%(含)的,奖励30万元。支持市级以上茶叶经营主体进行厂房改造升级和设备技术改造。厂房改造升级和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以上且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已列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茶叶加工机械和茶园管理机械不能申请补贴。(规模企业以统计部门产值为依据,规下企业以税务部门应销售额为依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

2.推进茶叶精深加工。积极引进优质茶企、经销企业等资源,盘活中徽茶叶标准化加工厂房和先进生产设备等资源资产,促进乌龙茶、红茶产业发展;引进深加工龙头企业,支持茶叶精深加工企业实施加工生产线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升茶叶精深加工能力。鼓励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围绕夏秋茶资源利用,开发生产茶饮料、超微茶粉、速溶茶、茶食品、茶保健品、茶饲料等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为茶叶市场供给丰富多样的茶叶产品,形成以绿茶为主、红绿搭配、名优茶和大宗茶并举、春夏秋茶并重的产品结构。推动茶叶加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分级包装,减少散装和贴牌等低附加值产品销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开发1个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当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各乡镇)

3.培育壮大茶产业经营主体。鼓励有实力的茶叶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产销集团,实现强强联合、组团发展,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格局,探索茶产业“链长制”示范,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重点培育品牌突出、标准化程度高、潜力大、竞争力强、带动能力明显的企业,支持茶叶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整合资源和市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推进规模化经营,引领标准化生产,实现共同发展。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成效突出的,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优选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申报扶持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全面推进泾县兰香、涌溪火青品牌建设,实施茶产业绿色食品产业链补链行动

1.推进区域公共品牌整合与塑造。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子品牌商标)”双品牌战略。按照“统一公用品牌、统一产品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产品包装”的思路,立足地方特色,进行品牌整合与塑造。在现有“泾县兰香” “涌溪火青”和“汀溪兰香”三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基础上,重点确立推广泾县兰香和涌溪火青2个富有文化内涵,能被大众所接受的特色区域公用品牌。整合资源、汇聚合力、提升品质、开拓市场、创响品牌。对当年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并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志标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2.培育壮大企业品牌。鼓励企业作为品牌经营主体,在双品牌战略路径下,打造公用品牌下的企业品牌。支持企业、合作社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着力打造区域企业品牌,放大优势企业品牌效应,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和帮扶企业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及企业品牌双品牌。对使用“泾县兰香”、“涌溪火青”公用品牌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当年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获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农业企业茶叶产品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3.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积极构建品牌宣传展示平台,常态化开展泾县兰香茶文化节(采茶节、茶交会、茶乡游等)、泾县兰香和涌溪火青(南京、杭州、北京等)品牌宣传推介会等各类茶事活动。实施区域公用品牌“走出去”战略,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共同发力,支持茶叶协会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与省级以上茶叶评比、展会展销和企业形象展示等活动,对当年参评获奖单位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由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政府组织参加的各类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其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支持在县外开设“泾县兰香”和“涌溪火青”茶叶专卖店,专卖店门楣为“泾县兰香”、 “涌溪火青”或者在专卖店显要位置设立“泾县兰香”、“涌溪火青”专柜(专柜面积占比达1/4以上)。对县外开设的茶叶专卖店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专卖店开业后正常营业时间至少一年以上)。省会城市补助标准为:店内使用面积30平方米(含)以上的起补,30-40平方米的每个专卖店补助5万元;40-50平方米的每个补助8万元;50平方米的每个补助10万元;地市级及外县县级城市专卖店补助,按省会城市标准的70%和50%补助。每个专卖店补助金额不超过年租金的50%。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区域公共品牌和重点企业品牌(须为子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对当年在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及省级以上媒体连续投放广告3个月以上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按广告费用20%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他县外媒体宣传推介补助10%(最高补助2万元)。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万元,用于“泾县兰香、涌溪火青”公用品牌宣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4.支持茶叶线上经济发展。鼓励市级以上茶叶经营主体通过电商平台、APP小程序、特色专区、直播带货等多种渠道,拓宽泾县茶叶线上销路。(1)对年网络销售泾县茶叶额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30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商经营主体,分别给予0.8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10 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网络销售额未达到下一档奖励,网络销售额同比净增 500 万元以上的,净增部分每 500 万元给予3 万元奖励。(2)县内市级以上茶叶经营主体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直播方式销售泾县茶叶,对其产生的佣金分别给予 20%的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每年最高不超过30 万元。(3)支持泾县茶叶网红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对办公运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配套设施完善,运营管理权清晰,有专职人员管理运营,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各类创业服务,入驻不少于10家且为本县注册、正常运营的直播电商企业,基地通过直播渠道年网销泾县茶叶500万元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孵化载体,给予建设运营费3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100万元。以上政策网销额以各平台后台真实数据为准,与县出台的相关政策从高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5.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有机茶认证和茶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安全水平。加强对农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和规范使用,从源头上严把茶叶质量安全关;推行茶园投入品统一管理,开展农资配送、定点销售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建设和完善茶叶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检测水平和服务能力。利用5G技术大力推广“一物一码”、物联网远程监控等质量追溯技术的应用,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追溯、消费者可查询的全县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服务体系。对当年取得农业部直属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单位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对开展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并实现“一物一码”的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优选申报相关财政扶持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四)全域实施茶旅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全产业链

1.加快构建茶旅融合发展产业体系。按照“茶区变景区、茶园变公园、茶山变金山”的茶旅一体化发展思路,充分体现茶叶与旅游“资源共享、无缝植入、有机结合”的理念,深入挖掘茶文化与森林康养文化、红色旅游文化以及自然山水文化等相融共生的内涵,在做大做强茶叶一、二产的同时,全域实施茶旅融合,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茶事体验和茶文化为特色的茶旅融合产业体系,探索形成以茶促旅、以旅兴茶的统筹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2.加速推进茶旅一体化建设。积极打造汀溪乡茶旅小镇和区域特色的茶文化旅游精品路线,依托汀溪周边生态环境和“皖南川藏线”等自然资源,融合生态观光、康养度假、文化创意等功能,打造“农—文—旅—居—商”一体的茶旅融合型特色小镇。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及茶企依托茶资源,结合当地自然风光、民俗美食等特色,通过招商引资、融资等多种途径,兴建观光茶园、茶文化休闲园、研学游基地、体验点,引导建设体验茶场、茶产品展示购物店、茶文化吧等,传播普及茶文化,拓展茶功能,延伸产业链,提高茶产业综合效益。积极创建安徽美丽茶村、安徽美丽茶乡,对当年获得安徽美丽茶村、安徽美丽茶乡认定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茶叶企业开展茶旅项目基础设施类建设,包括茶园内及周边的休闲游步道、长廊、观光亭、茶事体验馆、停车场、标识标牌等,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后补助建设费用的30%,最高补助100万元(已经安排的财政资金项目不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3.加速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充分挖掘茶文化和三产服务配套,按照“吃有特色、住有风格、行有保障、游有路线、购有产品、娱有去处”的要求,结合茶区、茶农资源禀赋,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丰富文化内涵,延伸产业链条。探索推广“景区+农户”、“景区+农家乐”、“茶名宿+合作社+公司”、“协会+农户”等发展模式,实现茶叶产业与三产服务的深度融合。对茶叶经营主体发展农家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符合相关要求的,积极给予“劝耕贷”等金融扶持,优选申报星级农家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评选等,获得荣誉称号的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各乡镇)

本政策与省级财政项目资金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专项资金,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享受扶持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全力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茶叶)创建涉及多部门、多学科、多专业和多方面等,需要政府牵头,部门联合协作,根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要求、我县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和茶区生态环境和生产实际,高起点编制《泾县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园发展布局和区域范围,产业园专项规划要与村庄建设、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文旅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县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产业园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加强协同合作,确保工作任务和措施到位。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严格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和实施进度,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文旅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三)发展主导产业。重点围绕茶叶和茶旅融合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等,推广一批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技术,力争到2025年通过联合体等形式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2家。实施再绿化工程,并配套建设茶园内道路、沟渠、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等基础设施,优化茶园生态环境,建设多彩茶园。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以园区内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推广二维码、一维码等示范应用,依托物联网技术,大力发展“二品一标”茶叶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区别于传统电商模式的 “可视电商”,打造可视可追溯品牌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积极推动茶产业与机械、包装、物流、电商等涉茶行业深度融合,促进茶叶与茶外延产业良性互促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文旅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四)强化要素投入。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产业园创建扶持政策和项目,充实和完善地方扶持政策。对茶叶集中加工建设所需用地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亩用地指标,并在审批方面给予支持。县财政每年预算统筹整合安排2000万元茶产业发展和产业园创建专项资金,用于茶园基地建设、茶叶加工厂改造建设、品牌宣传推介、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支农、农业产业化、科技推广等涉农项目资金向产业园倾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茶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对茶产业投入。推动茶叶保险制度完善与普及,提高茶叶生产的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五)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与中国茶科所、省茶科所、安农大等科研院校合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打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快科技创新,支持企业自主研发、与专业机构共同研发先进适用、节本高效、绿色环保的配套生产技术。推进生产“机器换人”,鼓励发展茶机制造业,以茶叶机采机制为重点,研究推广先进适用茶机。完善茶叶生产技术推广体系,聘请国内知名茶叶专家担任泾县茶产业发展顾问,每年结合国内外茶叶形势,结合我县茶业发展实际举办专题讲座4场,引进茶产业发展技术团队和种植、生产、管理和销售等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增强指导和服务关键技术能力。加强对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技术骨干的业务培训,强化茶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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