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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强化空间要素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阅读次数: 3299次 信息来源:泾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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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泾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泾政〔2021〕9号),为加大工业用地保障力度、促进空间要素保障创新,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向上争取、对内挖掘,打好用地指标落实、组卷报批提速、供地政策提效组合拳,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有序保障各类招商项目落地。

二、主要措施

(一)着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确保重大项目符合规划。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前,先行依据城乡规划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由所在乡镇政府承诺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同时,结合我县工业“一区两园多点”空间布局,划定工业用地范围线,统筹落实工业用地发展空间。实施工业用地分区分级管控,引导工业项目在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集中布局,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转为其他用途。(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二)全力落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适应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及国家用地计划改革政策变化,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协同。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的通知》精神,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使用省级以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未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实行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县发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力度,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的要求,统筹增量计划,盘活存量土地,用好流量指标,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含经省政府同意省有关部门印发文件)中的产业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上述行业类别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上述行业类别项目,全过程精准服务用地。对已获得备案、核准或项目建议书批复等前期工作到位的,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产业项目,优先做好项目用地工作;对已获得备案、核准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待批等前期工作基本成熟,当年可能开工的产业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序时做好项目用地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三)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围绕上级下达我县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任务,最优化配置我县土地利用计划。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要求,坚持“摸清家底、全面清理、系统梳理、分类处理”原则,通过“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消除障碍动工一批、采取措施收回一批、帮扶解困利用一批”等举措,精准把握处置政策,切实加大清理处置力度,确保处置任务和质量“双达标”。县政府将对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面积较大、处置缓慢的地方开展现场督查,对任务未完成的地方核减配置用地计划。同时,各乡镇和县振兴乡村土地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要紧盯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任务,深入做好拆旧地块摸排复垦工作,所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在满足乡村发展的基础上优先保障“一区两园多点”布局的工业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县振兴乡村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四)强力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当前,我县将申报牛岭水库、宣泾高速一期泾县段、宁泾公路泾县段等重点交通水利项目,拟申报总面积约16603.935亩,其中耕地约2974.344亩,耕地占补平衡压力非常大。各乡镇和县振兴乡村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要围绕《关于做好2021-2022年全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开展榔桥镇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持续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统筹落实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用地单位要足额保障补充耕地费用,确保不因补充耕地费用问题影响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振兴乡村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单位)

(五)致力抓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根据《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要求,依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保障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工业等成片开发项目用地需求。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县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指导乡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组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听证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列入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计划的镇政府要对照工作安排,按照时序要求,及时完成方案编制报批,有序落实成片开发任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列入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计划的镇政府)

(六)有效用好各项产业用地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以及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规定,用好各项产业用地政策,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做到精准报地批地供地;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以集约促转型,推行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地”和“拿地即开工”改革,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标准地”使用协议的“双合同”管地模式;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秩序,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流转配置,探索工业用地分割登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发展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产业;落实支持文旅项目用地政策,对文旅项目配套商品住宅严格管理,对相关旅游设施等整宗或部分土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依法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不得分割交易。(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泾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和<泾县县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发挥县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规范我县范围内建设用地项目审查报批工作,提升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科学性、高效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研究建设用地审查报批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及时互通信息,做到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业务协同管理。在项目预审阶段,加强与县发改、林业、文旅、科商经信、生态环境、招商合作中心等县直部门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业务协同管理,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合规性审查,积极引导产业项目在符合产业布局的范围内选址。(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委、县招商合作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三)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会同县发改委建立县级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谋划、强化对接、强化调度,协调解决部分重点项目立项时间长、立项层级不高以及项目在推进中遇到的规划选址、用地计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用地标准、耕地占补平衡和林地使用审核、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环境容量、违法用地等堵点、难点问题。对县级难以解决的,及时提请市级和省级会商解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做好用地项目储备。建立县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对经申报批准进入储备库的建设用地项目,按照“轻重缓急”,依次安排使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切实提高我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的前瞻性和精准度。同时,建立全县统一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信息台账,对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管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五)落实用地报批责任。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选聘建设用地报件组卷中介服务单位,明确责任义务,明确质量标准,着力提高用地报件组卷报批效率。实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人员包保制度,要求责任人及时对接省市审批主管部门,降低用地报件补正次数,缩短用地报件审批时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六)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市自然资源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吃透上级各类用地文件精神,学习沪苏浙用地管理创新理念,融会贯通转化为我县用地具体措施。定期组织县发改、住建、交通、县经济开发区等用地大户及各乡镇政府,在项目用地政策和土地报批、供应等方面,开展县级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强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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