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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阅读次数: 16294次 信息来源:银保监组 发布时间: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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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精准发力,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

银保监会1月26日即发布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服务,配合各方做好疫情防控。截至目前,已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多份文件,具体来看,已出台的措施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疫情防控企业扩大产能。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企业的服务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合理融资需求。通过专设机制、充分授权、主动对接等,做好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

二是支持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贷款,实施临时性延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已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可暂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不收罚息。鼓励保险机构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三是做好疫情期间企业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支付结算、融资规划、产销支持等领域,为企业提供特色产品、专业咨询、财务管理、信息科技等增值服务。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特别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精准支持对宏观经济和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工程。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五是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资源倾斜。积极帮扶受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辖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积极通过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帮扶。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

六是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需求。鼓励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七是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疫情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旧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个人贷款还款安排。对于住房按揭、信用卡、汽车、装修等个人消费贷款,鼓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客户需求适当调整还本付息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八是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九是做好银行保险机构自身疫情防控。按照各级政府的具体要求,有序做好基层网点的营业安排,并做好消毒清洁。大力发展线上金融服务,对不熟悉网上银行操作的客户,提供专门金融产品,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的各项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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