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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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 | 2024-0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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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 2023-11-15 | |
3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 2023-08-04 | |
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 国办发〔2023〕11号 | 2023-05-16 |
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 | 2023-02-16 | |
6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 2022-11-29 |
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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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 (2024版)的通知 | 2024-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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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 2024-02-21 | |
3 | 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2023-11-30 | |
4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3-11-15 | |
5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3-08-04 | |
6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 | 皖政办秘〔2023〕11号 | 2023-05-16 |
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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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十大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 2021-1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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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城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之用地政策(5条) | 2021-04-30 | |
3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 2021-04-30 | |
4 | 关于印发2020年宣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宣农〔2020〕94号 | 2021-04-29 |
5 | 宣城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之招商引资政策(9条) | 2021-03-31 | |
6 | 宣城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之用工政策(11条) | 2021-03-31 |
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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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县为企业办实事清单(2023版) | 2024-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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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泾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 2023-12-15 | |
3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泾政办〔2023〕20号 | 2023-11-30 |
4 | 关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 2023-11-10 | |
5 | 关于印发《泾县对标沪苏浙,打响泾天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泾政〔2023〕20号 | 2023-10-24 |
6 | 关于印发《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 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 | 泾政秘〔2022〕105号 | 2022-06-21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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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厂房建设补助、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等 | 经济开发区 | 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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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 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 |
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 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 |
支持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 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 |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 | 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 |
网友您好!您咨询员工招聘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我单位已将您招聘需求纳入重点企业动态数据库中,并为您介绍泾县人力资源市场“2+N”主题招聘会,引导参加现场招聘会。泾县人社局一方面将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抖音、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信息,参加线上线下等各类招聘会;另一方面,将通过匹配人力资源数据库信息,筛选符合条件人员,一对一为企业解决劳动力需求。
泾县人社局
2023年12月4日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泾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关注,您咨询的工程项目需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具体规定,现回复如下: 具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详见网页链接)。再次感谢您对泾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关注! 附: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96544.ht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网页链接)。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一)在推动电商集聚发展方面:支持电商物流园区和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对经批准新建或改建符合条件的电商物流园区、直播基地,给予主办方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MCN机构落户本县符合一定条件,可获得10 万元一次性奖励等;
(二)在完善电商基础配套方面:支持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电商网点管护提升、电子商务协会发展。对参与整合、统一配送到村的快递运营企业,按照本年度上下行件数量分档奖励,对实际配送到村的快递数量,每件补贴0.3元给快递物流整合牵头运营企业。单个电商网点按服务成效每年最高可以获得2万元奖励等;
(三)在壮大电商主体规模方面:支持电商扩大销售规模、电商主体平台推广、电商引进专业人才、电商限上单位培育、电商拓展跨境电商、旅游电商中心建设和电商企业在外设立运营中心。对年网销额100万元及以上进行分档奖励,单个电商经营主体最高25万元。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年度推广费按比例进行补助,单个电商经营主体最高20万元等;
(四)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方面:支持农产品扩大网销、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应用、农村电商设施完善、农村电商产销对接。对经省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以及建设改造用于电商发展相关的流通设施设备,分别可以获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等;
(五)在强化电商培训交流方面:支持电商培训交流、参加电商展会、电商活动开展。每年安排30万元经费,用于经县科商经信部门同意的电商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电商创业创新活动等。
(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支持稳固利益联结机制、脱贫户自主电商创业、出列村网点上行。对电商企业采购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脱贫户、出列村产品的,按比例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七)在鼓励电商示范创建方面:除上级直接奖补外,对获得“淘宝镇”、“淘宝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好网货”等荣誉称号的,另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20万元等;
(八)在扩大电商招商引入方面:支持招大引强电商企业、本地设立发货仓库。对在泾县设立发货仓库的外地电商企业,对其租赁的场所(操作、仓储及办公场所)根据发件量数量多少确定补助面积,按8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等。
泾县科技商务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6日
经企业培养,人才取得学位、职称、技能证书后,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育才奖励,具体标准为: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技师2万元/人;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1万元/人;学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0.5万元/人;高级工0.3万元/人。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