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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19-03-12 00:00 来源:泾县统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由泾县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hj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二楼209室;电话:5102556;传真:5102556)。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紧扣经济发展要务,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的工作原则,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建设,服务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机构组织:我局始终坚持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根据我局人员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在全局形成了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公开原则:一直以来,我局严格坚持公开原则,除法律规定不准公开的外,必须公开的是:一是国家局颁布的规章和政策文件以及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统计局机构职能设置: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单位的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等情况。三是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对上级和本级政策解读情况。四是市局财务事项。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五是市局脱贫攻坚任务的进展。六是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和对市局的回应关切问题。七是经济统计资料。包括按月印发统计资料,按年编印统计年鉴。八是单位机构、人事、考核、工作任务推进等方面情况。

3、工作落实: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以及省、市统计局相关要求,对政务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泾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等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318条,其中我局统计信息网公开统计信息为279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数为3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外网有待进一步简化升级,以便于统计信息的上传、发布和查询。

2、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做好政府信息统计和服务。

改进措施:

1. 加强领导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做好年度计划;

2. 确保资金和技术支持,做好网站问题整改和系统升级工作;

3. 做好部门沟通,按照电子政务办和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网站更新;

4. 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人员培训。

2019年工作思路;

面对新时代新态势新要求,2019年,泾县统计局将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制定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