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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1 00:00 来源:泾县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2〕1号 )等法律、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泾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数字泾县”门户网站(www.ahjx.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二楼209室;电话:5102556;传真:5102556)。
  一、2012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着力规范公开行为,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根据要求我们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9条。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公开的内容详实、准确。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统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专门工作人员操作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发布的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一一作了检查、审核。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很好地达到了信息公开的目的。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动态等及时进行公布,并对涉及内容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二是对本局各股室信息采用情况进行考核。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股室考核。
  (四)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要求我局相关人员及时参加市县理论培训,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搞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工作上有举措,管理上有方法,方法中有创新,根据制定的考评及审核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签发,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信息内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公开工作重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内容,提高统计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