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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7 00:00 来源:泾县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月1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根本,以服务中心加快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提升服务为抓手,不断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

我局依法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促进民利”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宣传民政政策争取社会支持相结合,与方便群众办事相结合,与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民政相结合,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信息公开的需求。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以各股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建立了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联络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建立了由局纪检组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监察和组织社会力量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

(二)畅通网上咨询渠道。2012年我局加大对民政局网站、政民互动等网上咨询渠道的反馈力度,安排1名工作人员对网站上的群众咨询与投诉进行及时的接收与反馈,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方便。

(三)加强基层指导。民政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我局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指导,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达标活动,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评比活动。为切实做好民政救助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加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款发放的公示制度。加强对民政局下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对社会比较关注、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必须公开,有的要上墙公开,如办事依据、办事指南、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侧重于民生保障和行政审批有关信息公开。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将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的成本太高,需要财政加大公开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形式、范围、内容、时效上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着力体现民政工作特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民政网的作用,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