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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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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8 00:00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泾县教体局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下一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泾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022631,电子邮箱:xinxi242500@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发布领域,把事关人民群众“三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体育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如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各类凡应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局机关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为泾县教体信息网。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187条。其中教体新闻类205条,媒体聚焦类20条,校园快讯类1301条,教体动态类31条,教体信息类42条,通知公告类118条,最新文件类216条,党务公开类14条,政民互动类20条,股室工作类133条,专题栏目类81条。

此外,2012年我局利用其它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 567条,其中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泾县要闻”中发布64篇;安徽教育网发布信息75篇;宣城教体信息网发布信息428条。

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我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布置,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和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开展了检查工作,有详细记录。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修订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月28日